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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老赖”在舆论监督下无可遁形 
[ 2007-11-8 15:28:00 | By: 肖云阳 ]
 
让“老赖”在舆论监督下无可遁形

——评最高院网络曝光“老赖”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李晓梅

    近日,中国法院网陆续选择部分久拖未执的被执行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名单曝光。这是人民法院整合社会力量特别是舆论工具解决“执行难”的一项重大举措。

构建执行威慑体制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网络曝光“老赖”不仅是社会舆论增强人们的诚信意识、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积极作为,更是现代媒体弘扬法治精神,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创新手笔。

    曾几何时,一些“老赖”开着宝马奔驰、住着高级别墅,顿顿山珍海味,日日挥金如土,却对权利人的经济损失视而不见,对司法权威置若罔闻,能拖则拖、能赖便赖。在公众面前,他们西装革履意气风发,俨然一副成功人士的派头,背地里却一边挥霍着权利人的血汗,一边制造实力雄厚的假相欺骗新的业务伙伴,拖垮了原本兴旺的企业,熬干了曾经富裕的个人。 

    人民法院在网络上将“老赖“曝光,就是要揭穿“老赖”的骗局,扯下他们虚假的面具,打破以“赖”、“躲”、“拖”、“匿”等行为拒绝履行义务者的心理防线,让他们的不法行为置于众目睽睽之下,无可遁形。

    十七大报告指出,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法院曝光“老赖”就体现了上述精神。和谐的经济环境需要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而讲诚信、明荣辱就是其价值核心。当一个以明理守法为荣、以不诚信为耻的风尚得到全社会普遍推崇和自觉遵守时,建立和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就指日可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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