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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西安工程机械专修学院借他校之名招生构成欺诈 
[ 2007-11-7 17:01:00 | By: 凌忠实 ]
 
本报讯(记者 郭晓蓉 实习记者 苗嘉诚 实习生 王慧)10月27日,本报报道了《西安工程机械专修学院借西安交大之名招生》一事,连日来,该校众多学生、家长致电本报询问并反映一些新问题。陕西邦维律师事务所高西宁律师认为,“假借他校之名招生的行为构成欺诈。”省教育厅社管中心仍在继续调查此事。

  学生反映:

  根本看不到招生简章中的实训基地

  “学校当时宣传说投资3000多万建立了‘数控工程’、‘汽车工程’实训基地,但我们开学后根本没见到这些基地,到底在什么地方我们都不知道。”昨日,西安工程机械专修学院汽车工程专业一位欲退学的学生说。

  记者看到该学院两份不同的招生简章,一份上面写着“学院投资3000多万建立了西安南郊‘数控工程’、‘汽车工程’实训基地……”而另一份招生简章却又写着“学院投资3000多万建立了西安东郊‘数控工程’、‘汽车工程’实训基地……”一个称在南郊,一个称在东郊,均没有说明具体地址。

  省教育厅社管中心:

  正在调查当中

  按照规定,民办院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宣传需要经过教育部门审核,那么西安工程机械专修学院给学生发放的这些招生简章是否经过省教育厅的审核呢?

  带着这样的问题,10月29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省教育厅社管中心,社管中心主管此事的张和平副主任表示,“这个事正在调查,等有结论了再说。”记者提出希望能看到西安工程机械专修学院经过教育厅审批的招生简章,以对比该校经过教育部门审批的招生简章和发到学生手中的招生简章是否一致。张和平副主任说:“可能现在你们看不到,可能我们管这个的人不在。”

  律师:

  招生行为构成欺诈

  记者从省教育厅社管中心提供的西安工程机械专修学院办学许可证上发现,西安工程机械专修学院属于高等非学历教育学校,社管中心张和平副主任也向记者表示,该校招收的应该都是自学考试的学生。然而这样的学校又如何能在毕业时给学生们颁发西安交通大学大专文凭呢?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陕西邦维律师事务所高西宁律师,他表示,从法律上讲,西安工程机械专修学院假借他校之名招生的行为构成欺诈。学院和学生之间的合同关系无效。学生可以要求全额退费,并由学院赔偿相应损失。如果双方协调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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