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今天遇到件事情事情是这样的.我呢是一名导游这次去外地一景点.我们旅行社在当地旅行社请了一名地陪当天到了那里地陪问我收了1000元押金.之后开了张收据给我今天我们结束了行程到了结算的时候.早上住宿费用我付了是2000元然后他们当地旅行社为我们定的门票费用加上导游费用是2900住宿费我早上先结算了.给了我发票之后下午我和当地导游结算了费用.我给了他2900.他陪我回酒店开了张综合发票是2000住宿费加上旅行社费用2900元.正好是4900元的发票只有我离开了当地在路上我发现觉.定金费用没有拿会.收据还在我这我和当地旅行社老总交涉.经过他调查.他去问地陪.地陪说我下午只给了他1900元.地陪说是我用昨天1000元加上1900元付的2900元费用地陪想赖帐但是我的确付的是2900如果说我付的是1900加上押金1000元的话.地陪是应该问我要回收据的但是收据没有拿回大家看看.如果打官司.我有胜算吗各位给我点意见好吗?……
本人在武汉市某超市防损部门工作。
事件经过:当班时,随身对讲机遗失在超市公厕,等发现时已被人取走。立即通知部门主管寻找也没找到。第2天部门经理找我谈话,说公司规定对讲机遗失一部要赔偿公司2100块,我问能不能赔偿同款对讲机,经理告知:不行只能赔钱。于是第3天我找朋友借了900块和经理协商先支付900块赔偿款,余下的1200块按每月从工资中扣300块,4个月还清。我一个月工资也就600块,才上班还不到2个月,第2个月工资都还没领,在家里越想越觉得对讲机不值那么多钱。正好第4天是休息,就跑去对讲机专营市场查价。查到的结果却是:和公司所用对讲机同型号的对讲机,在市场上,单买一部仅需要950块,批发900。价格是正规对讲机经销商报的价,应该不存在假货。回来后在网上又查了次报价,网上报价是800多--1200,建议价格是900多。对讲机是“建伍”牌的。
公司既不接受赔偿相同款式对讲机,要的赔偿又是市场价的2倍还多,不知道合理不合理?
上班时间因入厕遗失对讲机,是不是算故意损坏公司财产?
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为580块,我的工资才600,不包吃不包住,现在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虽然2100块不多,但是偶的工资更少。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坑口火电厂
我上个月和留学中介签了个合同,要求他们帮我找加拿大的学校及办理留学签证。后来,他们不断地推荐我去合作的贵价野鸡学校。我是要去读硕士或博士的,他们以各种理由拒绝我。我想不办,要求他们退回首期费用。但是其中合同有两条很矛盾的条例:
我和女友同在一家公司,她是我助手。外出时车辆熄火(晚上8,9点钟),推车中,我说对方不听指挥劲没往一处使,引起其不满。
我们之间的关系她家是反对的。为此,其父曾要和她断绝关系。
她觉得为了跟我和家里闹翻,而我总不说她好(在工作中从不表扬她)一下子变得很气愤。为求其谅解
我甚至对她下跪。
但见停在车道上的车门仍开著,转身走过去关门时。她就跳入河中死亡(具体过程略)
事发后,她家属的反应可想而知。我不知如何应对。
我想问:
整个事件,我该承担什么责任。
当时还有他姐夫帮凶 他老婆叫嚣说我来了就别活着回去 他是在右侧用一把锋利的预先准备的刀刃有20厘米长的西瓜刀 偷袭我